华谊兄弟拟定增募资不超10.29亿元主动终止前次定增
华谊兄弟今日股价收报1.72元,跌幅1.15%。
华谊兄弟8月10日发布关于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华谊兄弟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递交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申请材料。
华谊兄弟表示,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公司拟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递交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申请材料。
华谊兄弟昨晚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公司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
2024年8月9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华谊兄弟8月10日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856.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影视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76,861,657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预案出具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774,505,919股,王忠军及王忠磊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85,636,324股股份,持股比例13.90%,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按发行数量上限776,861,657股计算,则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变为3,551,367,576股,王忠军及王忠磊合计持有公司10.86%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天眼查APP显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是一家以从事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77450.5919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77450.5919万人民币。